(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优化和改革营商环境 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1.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只表态不行动、只喊口号不抓落实的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新 30条”、《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税费优惠和惠企 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开展“清、减、 降”专项行动,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中做选择、打折扣、 搞变通的问题;
3.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不到位、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 中指标排名严重落后且整改不力的问题等;
4.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二)服务意识不强、政务服务质效不优等问题
5.对企业投诉举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 付、久拖不决,对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的问题;
6.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标准不高、办事程序繁琐、收费标准 不明晰的问题;
7.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仍然 实施或变相实施,审批或办事流程不优,造成企业和群众多头 跑、重复跑的问题。
(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守信用、监管不力、执 法不公不廉等问题
8.“新官不理旧账”,为企业开“空头支票”,不履行不兑现政 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义务,随意变更规划编制、行政决定等问题;
9.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乱收费、乱罚 款、乱摊派、乱募捐,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10.为企业设置隐形门槛,搞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
11.履行职权超越边界,侵害企业经营自主权,干预企业自主决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
12.搞“一刀切”式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式执法,以罚代 管、欺行霸市等问题;
13.基层公安、检察、法院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侵害企业合法 权益的问题等。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谋 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1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涉企工作中“看关系”“讲人情”, 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搞权钱交易、利 益输送的问题;
15.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违规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的问题;
16.违反规定干涉招投标的问题;
17.为不法分子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