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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鄂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07-11-07 |
本网讯 (记者李洪江)“杨叶镇三峡村刘家渡在外江滩有126亩土地。这块本来是村民自己的土地,却被人占用,到现在已有2年,村民未分得任何收益。”最近,“亲民热线”网上不断有村民发帖反映, 7月10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通过“亲民热线”也接到这样的投诉(详见7月16日鄂州日报第二版)。 7月18日上午,记者随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来到了三峡村了解相关情况。在该村会议室,记者见到了该村党支部书记苏焕武、涉事双方的村民代表。 原来,三峡村6组(刘家渡)确有一块位于长江边的126亩滩地,1981年左右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分到了农户手中耕种。后受洪水影响,村民对耕种此地失去信心,渐成荒芜,在土地二轮延包中此滩地没被纳入延包范围。1992年至1999年,三峡村村委会、三峡村六组、昌大堤管理段三方协商共同在此处种植树林,并按一定比例共享树林收益。随着昌大堤整险加固工作的需要,此地被开挖,破坏严重,原来三方签订的植林收益协议也随之中止。2001年,村委会与6组协议,将此处滩地大部分租给别人种植经济林,仅剩靠长江边一块15米×115米的空地。 目前,矛盾就是围绕这块剩下的空地产生。苏焕武说,2005年9月20日,三峡村六组组长刘维斌与七组村民潘西进协定了此块土地的开发使用合同,期限8年,但此块用地未与村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后潘西进对这块土地进行投资建设,建成了一座沙站码头,此处紧挨黄石。2006年4月,六组村民要求收回土地,自主经营沙站。2006年11月11日,原有的土地使用合同终止,并且刘维佳等7名六组村民筹资36万元从潘西进手中转让得到沙站码头的经营权。然而,很快围绕沙站经营权的矛盾出来了,矛盾的双方就是刘维佳等7位村民和六组村民,问题的焦点就是谁能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经营沙站。 六组组长刘维斌说,这块地自潘西进承包经营沙站以来,只收到了1000元的租金。刘维佳等7人还没有正式开展经营。 在现场,也有村民代表建议,双方各退一步,让刘维佳等7人经营,不过双方协商将租金提高;也有村民建议,村民筹资从刘维佳等人手中转让得到经营权,然后着手经营。这次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参加的协调也没得到最终结果。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表示,将继续关注这块土地的使用,并将对这一矛盾作进一步的协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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