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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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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鄂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07-11-05 |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2月12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纪委关于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对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做好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上午,永文、锐平同志,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永文同志讲话,各区、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市直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可以说这次会议盛况空前,体现了新年市委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和气势。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永文同志讲话精神,并层层组织好传达贯彻。这里,根据永文同志讲话精神和市委、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问题。 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受到省委巡视组和由省长罗清泉带队的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的肯定;全省事务公开、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开办“亲民热线”,注重审理协调、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等作法被中纪委、监察部有关报刊登载,领导干部监督的“八廉”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六个载体”等工作经验被省委办公厅有关刊物采用并专报中央办公厅;“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做法,被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省推广;反腐倡廉课题调研工作居全省先进行列;在全省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上,鄂州市纪委作了大会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和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和学习贯彻党章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特邀省纪委领导为全市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认真开展“红船杯”学党章知识竞答、“廉洁从政,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月和“廉政之光”文艺展演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8个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5人。坚持“三谈两述”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全市有57名领导干部拒收“红包”9.3万元,34名领导干部上交礼金、礼品折款共计6万元。在全市全面推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廉政公示”制度,探索建立干部学廉、承诺示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谈话警廉、巡视访廉、财务审廉和家属助廉等“八廉”机制,寻求长效监督。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48件(次),初查核实线索82件,立案63件,其中涉及县级干部3件,万元以上大案15件;已结案63件,处分74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先后对19名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约谈、诫勉等方式,及时批评帮助,促其主动整改;为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有关问题。各级纪委进一步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分管领导一线指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把案件审理关,确保办案质量,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因纪检监察事项赴省赴京上访问题;强化组织协调,注重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办案合力;探索不采取“两规”手段突破大案要案的办案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强化信访职能,建立乡镇信访接待室、聘请村级信访联络员,化解基层矛盾,建立信访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实名举报,推行信访办事公开;强化办案的治本功能,将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实现了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积极治理。坚持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公路“三乱”等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共减轻患者医疗负担3205万元、农民负担4947万元、学生负担2226万元,有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全面推进“五个坚决纠正”工作,认真解决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违法排污、土地征收征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对供电、供水、供油行业开展评议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依托“六个载体”,即:廉政文化中心户、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村务公开、村级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查处案件和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准则,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亲民热线”工作,全年有72个地方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或户外现场,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问题315个。 四、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调研、整治等专项活动,认真解决企业反映的57个突出问题,并进行了回访。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08件,已调查处理2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9人,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对市直94个纳入目标管理的单位及其系统服务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单位,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并要求被评单位结合作风建设、便民措施、特色工作,将整改承诺在《鄂州日报》公告,接受市民监督。开展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城乡规划,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行政效能和执法监察,先后立项21个,查出违纪违法金额18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违法金额1650万元。积极稳妥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坚持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同步”,已组织115个单位共1万余人进行了自查自纠,其中127人上交违规资金116万元;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1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五、治本抓源头工作成效明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财政体制、投资体制、人事制度和司法、金融体制改革。严格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对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75件,涉及金额742万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论证、项目评价、责任追究,以及招投标、听证和跟踪审计制度;全年对8名县级领导干部和4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全委会票决,对15个县级干部、4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严明换届纪律,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障了全市三级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104宗,严肃查处1起严重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52宗,拍卖采矿权1宗;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坚持对国有产权转让实行市场化运作;市直单位实现政府采购260宗,采购资金3984万元,节约资金481万元。 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全年接待量比上年增长42%,办理事项增加25%;综合招投标中心实现招投标比上年增长19.2%;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对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实施采购;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以服务招商引资为重点,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受到相关企业和市民的赞誉。 深入开展党务、政务、事务、厂务、村务公开。积极试行党务公开;坚持以发展电子政务为切入点,以财政资金使用和人事编制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70%以上的企业将厂务公开纳入发展规划;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总结宣传,使其不断规范;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村务,坚持真公开、常公开,不断增强实效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一流的工作目标、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干事环境的要求,始终念念不忘职责、念念不忘原则、念念不忘宗旨、念念不忘大局、念念不忘形象,大力倡导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敢于负责、善于谋事、严于律己和重于团结之风,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通过换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班子结构得到优化。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少数领导干部误认为反腐败影响了发展环境、查办案件影响了单位形象,工作中“一手软、一手硬”;有的纠风、执法监察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和源头治腐牵头部门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工作还不够主动扎实;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干部要求不严、监督不力,处理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收送“红包”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能力和水平还存在与新时期反腐败工作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07年工作任务 2007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着力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着力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抓好体制机制创新,以反腐倡廉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作风建设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市委常委中心组已进行了专题学习,作出了表率,并对市级领导带头学习和宣讲进行了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要求和永文同志的讲话精神,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在本地本单位迅速、扎实地开展作风建设学习和宣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内容纳入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重点解读关于作风建设的论述、宣传学习动态、交流学习经验、推介先进典型,营造加强作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全市各级要继续开展“三个必谈”教育,即: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必须进行及时警示谈话,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干部必须进行事先提醒谈话,对新提拔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崇廉尚俭、筑牢防线”主题教育活动。推选崇廉尚俭、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组成报告团,在全市巡回宣讲。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讲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以案说纪、以案讲法”专题讲座。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六进”活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市委决定建立完善几项制度性的长效机制,比如领导干部谈心交心制度、财务年审制度、督察组制度,等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抓好落实,有的要牵头组织实施,有的要积极参与,有的要督促检查,有的要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规范性文件,长期抓下去。要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表率。继续将落实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刚化责任、强化督查;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委常委、政府党员副职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报告个人执行责任制情况和下级党委定期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对被检查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反馈制度,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限期整改;严格实行奖惩和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要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去,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持“三谈两述”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加强对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和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要向全委会公开。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公示”制,不断完善“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将党政机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拓展到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进一步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规范市直部门县级干部职级配备、干部津补贴、机关建房和公务用车配置的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以下六个问题:(1)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特别是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违规集资建房和超标准多占住房;(4)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6)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津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以及不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抓手,努力服务全市“三新”工作大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新”工作的重大部署,自觉地把反腐倡廉作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保障作用,创优发展环境,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发展有序。 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前防范;对出现失误或偏差的,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继续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受理,快速查办,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按照基层评议、群众评判、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程。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分别选择若干重大建设项目或骨干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设立机关效能测评点,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加强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现代农业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财政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联动,开展惠农支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各项补贴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各种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逐级公开。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加强对土地管理等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比如,对新发生贿赂行为的施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在鄂州境内参与交通、水利、建设等领域工程招标投标;对新发生贿赂行为的医药生产企业和药品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市内各医院采购其药品。 三、以依纪依法办案为前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惩治这一手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 第一,突出重点。要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第二,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在严格执行实体性法律和纪律规定的同时,严格遵守程序性规定,正确使用法律法规,讲究政策和策略,灵活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办案。坚持慎用、用好“两规”措施,严格“两规”措施使用条件、审批权限和使用期限,对“两规”措施的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涉嫌犯罪、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要及时移送。坚持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办案手段,切实保障有关人员的合法权利。要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确保在政策和安全上不出问题。 第三,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围绕提高拓宽案源的能力、初核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和审理案件的能力,不断加强办案制度和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各区纪委办案工作,试行市纪委派人参与区纪委自办案件制度;继续探索不采取“两规”措施突破大案要案的办案方式;健全反腐败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开展案件讲评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办案,把党纪政纪处理与组织处理、公务员辞职辞退处理、企业资质与市场准入处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处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个案件三个材料”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端正党风政风的最基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动真感情,下真功夫,见真成效。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深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探索信访听证等有效办法,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到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切实抓好评比、达标、表彰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办好“亲民热线”。 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搞“上进下退”,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决不允许利用学生食堂和小卖部给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决不允许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决不允许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变相收取高额学费。严禁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发证。 三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认真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推行单病种治疗收费限价办法。支持、监督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好惠民医院试点和城市社区医院医药分开试点。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医务公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四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开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继续推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个载体”的作法和经验,切实加强对“城中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中纪委七次全会作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决定,是对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求的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不断规范和突出重点上下功夫。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监督权力运行。督促落实《鄂州市人民政府议事和决策规程》,规范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国有资产处置、城市规划和市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决策程序;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推行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实行统一监管。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督促落实《鄂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若干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其它行政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直接干预。从今年开始,将政府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全部纳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一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后,公开拍卖出让。 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督促落实《鄂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市直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乱罚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是规范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五个公开”。市财政今年将安排680万元,用于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运用政府和各部门门户网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并将市直公用事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广到乡镇等基层单位,促进其它公开工作。 六是规范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办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扩大审计范围,运用好审计结果。 六、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 按照学习出素质、负责出威信、实干出作为、创新出活力、自律出形象、团结出力量的要求,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弘扬新风正气、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活动为载体,下大力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把干部学习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水平。 第二,加强作风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改进作风。改进作风,要从我做起,从市纪委常委做起,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做起。这里,我郑重承诺,我和市纪委常委会一班人一定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注重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带头发扬民主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深入下去认真调查研究,诚心诚意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带头遵守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决反对干扰办案的说情风,不干扰基层办案,不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约束性规定,公开作出承诺。 第三,加强组织建设。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纪委常委负责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律检查战线上来,同时要注意把纪律检查机关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的要求,逐步建立干部定期轮岗机制和干部输出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业绩考核办法,营造尊重人品、尊重人才、尊重能力、尊重业绩、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给予更多的关心爱护、理解和支持,努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同志们,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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