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


鄂州市2005年源头治腐工作总结


                                                                                新闻来源:鄂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07-09-13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和省纪委九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两个《纲要》为契机,按照“巩固、提高、完善、深化”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源头治腐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源头治腐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两办向全市发出《关于2005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05年部分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将源头治腐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确到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在组织开展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利用全市性的会议,以及到有关单位调研等时机,对抓好源头治腐工作多次提出要求,指导各部门将源头治腐工作落到实处。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市委、市政府将源头治腐各项任务的落实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制定整改方案,以保证源头治腐目标的实现。年底,市委 、市政府将源头治腐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起来,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2个检查组,对各区以及各牵头部门的工作同步检查,并向目标办通报结果。各牵头部门将源头治腐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健全制度,创新举措,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工作。通过抓机制创新、抓制度建设、抓责任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参与的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源头治腐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锐意革新,全面推进,“四项改革”深化取得新突破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一是抓好清理调整,增强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的时效性。为了建立一套明确完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市政府通过研究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对全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经半年的全面清理,全市涉及实施主体156家,审减77家,保留79家;申请保留事项1063项,审减753项,保留310项,其中收费事项399项,审减362项,保留37项。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编制了我市第一部最完整、最明确的《鄂州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并在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全市49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清理,将保留的项目汇编成《鄂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和《鄂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汇编》,免费向社会发放。这次清理工作涉及范围之广,审减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初步扭转了我市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收费过多过滥的现象。二是抓好建制监管,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执行的长效性。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出发,先后制定了《鄂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鄂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制暂行办法》、《鄂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明确审批原则、形式、权限及法律责任,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审批环节,建立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了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同时,注意拓展监管形式,加强后续监督机制的建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文件,并通过开展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防止行政审批和许可权力乱用,保证了行政审批依法进行。三是抓好规范工作,增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效性。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我们充分运用市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将全市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统一纳入中心,开展了规划咨询、社会保险、工商注册等办照办证服务事项213项,形成了“联合咨询、联合审批、联合年检、集中收费、办理投诉”的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行政审批许可透明度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2、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入。围绕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目标,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服务经济工作力度,工作成效明显,财政改革的经验在全省推广,财政四项改革综合量化考核名列全省第一。
    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推进。按照“全面编制、力求规范”的原则,2005年,市直72个部门、193个预算单位编制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人员达11746人。编制范围履盖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质量明显提高。第一,注重增强公正性。经费标准比上年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单位的资金困难。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第二,注重增强透明度。2005年的部门预算细化到单位和项目,明确了预算的具体内容和支出方向。改进预算报告方向,在执行“两上两下”的程序后,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向人大报送。第三,注重增强约束力。部门预算坚持按“预算从紧,追加从严控制,挤出资金办大事”的原则进行,保证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通过部门预算改革,实现了由试编向规范编、由重编制向编制执行并重、由手工操作向依托软件技术的三大转变,市直部门预算管理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全省领先。市直174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实现网上支付。全年共支付资金49502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34987万元,授权支付14515万元,实现了全省第一家市直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付都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同时,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这是继2004年9月,市直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正式运行后的又一突破。从顺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出发,重新建立了国库单一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特设帐户等五大帐户,构成了我市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我市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现代化财政国库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通过改进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财政审核业务流程,规范支出拨付方式,节省了资金运行时间,确保了资金安全。
    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通过不断完善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办法,规范收入征管程序,改革预算外资金、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支出方式,全市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不断适应财政改革的新要求。去年以来,市直实现罚没收入3131万无,市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18620万元,市直财政专户管理面和管理率分别达100%和98%。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对市直13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隐瞒、截留预算外收入等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121万元,并进行了严肃处理。10月份,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对市、区两级政法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了半个月的检查,均达到省定的验收标准。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通过对市直各单位定期或随机开展检查,对超过使用期限的票据、使用票据不规范等现象予以及时纠正,对使用内部票据收费的责令该单位将收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同时,改进监管方式,如对学校收费,由学校申报后,统一改由银行领取收据代为收费,并由银行将收费票据核销,全部收费资金直接交纳财政专户,从而避免了学校乱收费和坐收坐支的现象。三是抓好收支脱钩,改革支出方式。市直收支脱钩范围扩大到8个部门,市直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在拨付方式上改变过去预算内外资金分头拨付为国库统一集中拨付,实现了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对自收自支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管理。
    3、投资体制改革开始启动。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基本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和投资管理科学化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主要抓好“四制”:一是研究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的通知》,对我市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改革方向等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出台了《关于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搞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了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重大和限制类投资实行核准制等,以此明确投资项目审核业务工作规程。二是落实项目领导责任制。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并向全市发文,规定了每位市级领导负责一个重点项目,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对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实行“明确一位领导负责,组成一个专班,制定一套实施方案,搞好一条龙服务”的“四个一”管理体制,将目标与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制。年初,市委、市政府结合制定2005年目标责任制,将投资任务细化到各级各部门,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每月通报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年底,组织检查考核。四是推行投资体制改革政务公开和重大项目服务承诺制。一方面通过网站和媒体将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工作流程、投资信息等予以公开;另一方面,注重投资环境改善,以实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联系制度等,对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予以承诺。承诺制的执行使我市的重大项目,如鄂钢60万吨轧薄板工程的拆迁,仪长输油管道穿越农田和鱼塘的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大。以制度建设为主,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突出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能下能出、实践锻炼和干部监督,为全市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革新机制,畅通选才渠道。针对干部低能、或“考试专业户”等问题,去年,市委、市政府对干部选任问题大胆改革,在公开选拔8名副县级干部的同时,将3名正县级一把手的职位面向全市进行公推公选。并扩大公推公选民主范围,把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以首先取得社会的认可。同时,首次引入调研环节,组织竞选者实地调研,检验其知识基础、分析问题、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实际施政能力。一系列的公正、严密的举措有序推开,使11名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此次公推公选和公开选拔得到了全市的充分肯定,并被外省市学习借鉴。二是疏通出口,健全退出机制。为了有效解决能上不能下这个长期以来困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难题,我市出台和推行了一系列制度。第一,推行辞职制度。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优惠政策鼓励干部离职发展民营经济。去年有4名县级干部和40多名科级干部辞职创办个体。第二,推行聘任制。市委出台了《鄂州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以解决干部终身捧铁饭碗的问题。目前,对3家市直单位的“总师”实行了聘任。第三,实行干部试用制。对新任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对1名副县级干部延长了试用期。第四,实行年度目标考核末位淘汰和一票否决制。对两名副县级干部由于考核位次靠后作降职任用。第五,实行纪律和组织措施。对4名犯有错误的干部予以撤职或免职处分。三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继续试行选派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现全程监督。加强对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记实制,把好选任干部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实行这些制度和措施,全市有21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被取消考察和任用资格。为避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暗箱操作”,一方面对党政一把手任职实行全委票决制,已对5名县级干部和63名科级干部实行了票决;另一方面创新监督手段,实行选任县级干部“双示”制,即提拔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前公示。这些举措严格了干部选任程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落实了广大群众的监督权,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严格审计,注重成果运用。对党政领导干部由离任审计向任前、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全程“扫描式”跟踪转变。制定和执行《鄂州市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试行)办法》,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起到了对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警示的作用。同时依据审计结果,正确评价、考察、管理干部。形成了纪检、组织、审计、群众四位一体的领导干部监督模式,做到任职必审计,未审不任用。全年对12名县级领导干部和1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四项制度”执行突现新进展
    1、继续深化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以建立土地储备交替体制为先导,以有形土地市场建设为核心,以市场化运作为取向,实现了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和对土地二级市场的调控。全市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50宗,出让面积1823.08亩,土地成交价款29088万余元,经营性用地入市交易达100%。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鄂州市土地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对土地市场的建设,国有企业改制和涉案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以及土地市场年度总量供应等一系列问题都依法作出明确界定,为土地市场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全年投入40万元,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触模式液晶电脑等设备,公布土地、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各种形式的场外交易、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性拍卖、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等非法转让土地6宗,面积10余亩,维护了土地矿产资源交易的正常秩序。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全年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69项,建筑总面积58.1万平方米,中标金额3.1亿元。一是坚持公开招标。实现了建设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信息上传率三个100%。二是规范工作行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改进评标办法,严格开标评标纪律,查处违规行为,保证了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大力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规范、效率”为立足点,以“上规模、抓质量、促发展”为中心,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发展。全年完成政府采购1.001亿元,同比增长2.62%,节约资金1211万元,资金节约率10.8%。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将采购执行机构与管理机构分离,实现了机构分设、管办分设、帐务分设,明确了管办职责,理清了管办关系。管理机构通过对执行机构的采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以及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将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原有规章制度与《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形成配套的省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管体系。二是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在制定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也按“两上两下”的要求进行,全市55个部门实行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去年在工程项目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通过组建以技术专家为核心的谈判小组,顺利完成市凤凰广场小游园工程的政府采购,节约资金35万余元。针对鄂州大学筹备专升本,很多事项急需解决,而资金又严重短缺的状况,由该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项目,减少了重复购置,避免了资金学浪费。在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上,参与省级协议供应商的采购,方便了采购方,提高了工作效率。
    4、顺利推进产权交易制度。一是规范和培育产权交易市场。出台了《鄂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鄂州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职责、交易方式等。在实践中坚持三项制度,即坚持强制进场制度,全市产权转让项目全部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坚持保证金制度,意向受让者到产权交易机构登记,需交纳一定比例的竞买保证金;坚持公开招标制度。二是规范和监管资产评估市场。出台了五项制度:①报告制度。国有(集体)资产占有单位进行资产评估前,专题报告相应的经济行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国资管理部门备案。②牵制制度。对“两改”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委托两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分别独立进行,互相牵制,互相监督。③会审制度。重大国有资产项目在评估报告作出之前,由被评估单位的主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对评估情况进行现场审核,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评估的正确性。④抽查制度。国资管理部门定期抽查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以规范资产评估活动中的主体行为,促进中介机构独立、公正执业。⑤健全中介机构内部稽核制度,提高资产评估报告质量。通过以上举措更好服务于国有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构筑平台,优化服务,“四个中心”建设跃上新台阶
    以创新工作机制为主线,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着眼点,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为突破口,四个中心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1、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扎实有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建立了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受理服务项目5.23万件,接待服务对象6.65万人(次),实现各种收费678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2%、114%和424%。一是拓展服务项目。去年将涉及行政审批频次较高的事项,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生育”等保险事项,全部纳入中心管理,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达34家,服务项目达436项。二是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推行“申办一件事、只进一家门、只找一个人”就能办成事的“三个一”服务方式,和开展创优服务活动,彻底解决了以往服务对象办理事项要跑多家单位、找多个科室、盖多个公章的现象,结束了多头报批、多地跑路、多站交费的东跑西跑到处跑,你批我批大家批的历史。市工商局窗口主动悬挂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标志牌,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以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单位示范岗”作为窗口的工作目标,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窗口单位自我加压,优质服务,工作扎实。三是增强服务联合。从明确窗口单位岗位职责,加强目标管理入手,探索“联合审批、联合咨询、联合年检”的“三联”模式。出台了《鄂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办件、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各窗口单位同时介入、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简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形成了“一栋楼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收费”的工作格局。
    2、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步伐加快。继2004年底成立综合招投标中心,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后,经一年的运行,将土地、医药、水利、交通等9个部门的招标事项纳入中心办理,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08宗,总金额4.78亿元,交易项目涉及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等范围,招标项目节约资金5%,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理顺工作关系。经多方协调,从业务、行政等方面,理顺了综合招投标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关系,理顺了综合招投标中心与各部门设立的行业招投标办公室的关系,理顺了各行业招投标办公室与其主管部门的关系,使各方之间工作职责明确,业务分工明确,隶属关系明确,避免了工作中的不必要失误,确保了中心工作正常运转。二是狠抓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鄂州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对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评委管理、评标工作纪律等三十多项规章制度,使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三是严格业务程序。出台了《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运行规定的试行办法》,明确了招投标工作纪律,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委专家库,在所有交易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效杜绝了违规交易、人情交易、幕后交易。
    3、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健康有序。以“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原则,以采购价格更低、采购质量更优、采购效率更高、采购服务更好为目标,共完成集中采购业务176次,实现货物、工程类采购金额1314.03万元,节约资金158.71万元,节约率10.7%;同时还完成服务类项目采购资金155万元。一是抓内外管理。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业务运行规则》、《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工作纪律的27项管理制度,汇编800余册,分发给有关部门、新闻单位、供应商等,以促进工作依规进行。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执行价格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媒体上公布。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活动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库和诚信档案,对信誉低的实行黑名单制,以促进供应商依法经营。二是抓监督规范。邀请有关部门及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运用电子科技监管控技术,在招标、谈判现场安装监视、监听系统,对招标、谈判过程进行记录存档,以保证招标、谈判严格按程序公平、公正进行。三是抓信息公开。建立“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开辟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招标公告、商品信息等栏目,已建立商品信息库十大类1000多个品种。信息公开,为采购、供应双方掌握供需情况,加强信息互通,提供了有益帮助。四是抓形式创新。在采购项目上,由常用办公用品向公务车辆维修、建筑工程招标方向扩展。在采购形式上,对资料印刷等采购频率高的事项,通过招标确定多家定点供应商,供采购方自主选择。
    4、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开局良好。本着优化环境、发展经济这个目标,按照“有访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查必从严”的原则,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自去年6月底成立以来,受理投诉107件,办结106件,在查1件。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中心的成立事宜,明确了中心挂靠市纪委、监察局,落实了三个编制,确定了中心副主任为副县级职务,并解决18万元工作经费。市领导还先后到中心调研工作,提出要求,给予指示。二是抓紧制度建立。先后制定了中心工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十不准”守则,以及保密、考勤、值班等十余项制度,并上墙公布。三是妥善处理投诉。对重大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项,直接查处;对一般性问题,交由有关部门办理,注重督办;对矛盾纠纷,认真抓好协调。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运用投诉处理结果,在鄂州电视台、《鄂州日报》开辟“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系列报道专栏。先后曝光了《老鸭靓汤坊开业遭遇10部门吃拿卡要》、《程潮铁矿铁路沿线治安环境堪忧》等一系列文章和评论,在全市反响强烈,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利益。
    (四)完善机制,阳光操作,“四个公开”推行开创新局面
    1、以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区、乡政务公开的同时,市级政权机关和市直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务公开面达100%。一是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在转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同时,重新修定了《鄂州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听取评议。各部门也聘请特邀监督员、民主监督员、行评代表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年初,结合在市规划部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该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同时,对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部门将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部真实公开,并拓展公开内容,对干部任免、竞岗晋级、考核评先等进行公示。对涉及重大事项,在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公布办事过程、结果。对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执行状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视不同情况予以全部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真正做到让干部群众知政、知情、知底。四是拓宽载体,形式多样。结合运用传统的公告栏、公示墙、信息简报和电视、广播、报刊等载体进行公开的同时,注重以文艺表演、专题节目、街头宣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以充分运用现代电子网络为抓手,大力开展电子政务。市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一些窗口部门设立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网上发文”、“网上审批”、“网上招商”、“网上咨询”等纷纷出台,公开的事项,一“摸”了然。公开政务,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了“廉洁、务实、高效、为民”政府。
    2、以改善服务质量为着眼点,全力推行事务公开。通过在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先行试点,市直128家事业单位有125家建立了事务公开制度,推行率达98.5%。一是建立公开机制。在全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市直事业单位普遍履行“四个一把手”的责任要求,即党委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行政负责人是第一执行人,纪委负责人是第一监督人,工会负责人是第一协调人。市直及各区事业单位,制定事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工作。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在内容上,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群众关注的事项。在形式上,以媒体为主渠道,以电子科技为依托,以固定公开栏为阵地,并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事务,方便群众。在监督检查上,出台了事务公开考评办法,各事业单位普遍成立了相应的监督组织,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群众要求等进行监督。许多事业单位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创新公开方式。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与市新闻单位联合开辟《亲民热线》大型互动栏目,全市50多个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负责人走进“亲民热线”直播台,与市民直接沟通,现场处理问题,共接听市民的咨询、投诉、求助等来电、手机短信800多个,直播时间外,接听电话900多个,为市民解决各类问题850多个,在市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市玉泉自来水公司通过《亲民热线》的信息,为一位年近70岁的孤寡老人免费接通了自来水,使老人用上了“温暖水”、“安心水”。该公司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推行事务公开,转变了行业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事业发展,其经验在去年5月份全省三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交流,得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去年12中旬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全省唯一的代表进行了书面交流,使我市的事务公开工作地位得以提升,影响力扩大。
    3、以维护职工利益为立足点,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在推进公有制企业单位厂务公开的同时,加大对混合所有制及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力度。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推行面达100%;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356家,实行厂务公开制度329家,推行面达92.4%,实现了省委提出的在三年内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一是围绕机制建设抓公开。起草了《关于厂务公开责任定位的试行意见》、《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企业内部党政工在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政工纪齐抓共管,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职工群众踊跃参与,工会纪检监督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二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公开。在推进企业改革过程中,以依法行使职代会职权为切入点,把好改制政策制定关、改制方案审查关、职代会审议关,涉及改制政策和方案、职工分流安置、资产评估结果和处置、股本设置以及经营者选择情况等,全部向职工公开,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维护了改革的有序进行。三是围绕推行民主管理抓公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职工民主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的厂务公开制度,认真解决好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行使管理权利的问题。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并以公开企业规章、社会保险缴纳、集体合同履行等为重点,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公开形式和有效方法。四是围绕科学管理模式抓公开。大力推行“ISO9000标准”这一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建立厂务公开控制程序。通过在市供电部门等单位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采取“贯标”方式,使厂务公开成为企业法定管理程序。制定《厂务公开控制程序》,作为对厂务公开进行统一检验的标准。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厂务公开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4、以促进依法治村为落脚点,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市314个村全部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面达100%。按照党委、政府领导,纪检监察、民政、司法监督,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区、乡镇办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和细则,组织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在公开内容上,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突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农村税费改革和“一免三补”政策,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种救灾补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坚持以“一栏(村务公开栏)、一会(村民代表大会)、一卡(农民负担明白卡)”为主,结合有线广播、电视公开村务。在公开程序上,凡属公开的事项,村委会先拿出预案,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后予以公开。财务公开事项,必须经村民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先行审核。在公开的时间上,根据公开的事项和群众的需求,将长期公开与定期不定期公开、专项公开与综合事项公开相结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检查监督上,出台了《鄂州市村务公开考核办法》,市区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村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为契机,成立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对村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保证了村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推动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治村的进程。
    (五)加强整治,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呈现新态势
    按照“整顿促规范,规范促发展”的要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工作全面进入治理整顿和建制监管阶段。
    第一,部署任务。市委、市政府将整规工作作为源头治腐的重要内容作出统一部署,向全市发出了《关于2005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将“整规”工作的具体任务职责明确到有关部门。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行职能,对“整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8月初,在筹备了省“整规办”在鄂州召开全省整顿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整改工作(鄂东片)汇报会后,及时召开市工商、民政、司法、人事等牵头部门负责人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把握工作进展情况。12月中旬,又召开“整规”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工作会,学习了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前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了问题,研究了解决方案,部署了下段工作。
    第二,分类整治。全市有行业协会40家,中介机构122家,其中有28名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有5家中介机构按规定需要脱钩。以省“整规办”鄂规范中介[2004]6、7、8号文件为依据,对我市出现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处理。一是抓好兼职解除。已有23人辞去了兼任职务,有5人办理了继续兼职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再予解职。二是抓好脱钩改制。经市政府、市编办研究决定,所有中介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均已脱钩,需脱钩的其它5家中介机构,已脱钩4家,尚未脱钩的1家,市编办正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研究解决方案。三是抓好规范处理。将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原有的4家协会合并为1家,以利统一管理,集中指导。民政、工商部门通过开日常检查清理,结合年检,对3家长期未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2家自行歇业和查无处所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注销。通过整治规范,维护了保留的34家行业协会、101家中介机构的正常运转。在此基础上,工商、民政、司法部门严把准入关口,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律师机构在申请登记时,严格按政策办理,从源头上堵防“非法中介”、“黑中介”的滋生。
    第三,加强监管。一方面,工商、行政等部门把好注册审批关,建立监管制度,并结合开展清理检查,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制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市法制办牵头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以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规范执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05年,我市源头治腐工作从总体上得到很大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观念更新不快,认识不够高。少数部门对抓源头治腐的几项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还存有保守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从源头治腐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必然联系,没有认识到源头治腐的重要地位和治本作用,从而忽视了制度建设,缺乏有效措施。二是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没有完全落实。个别地方和单位在履行源头治腐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方面存在差距,把政府主抓变成纪检监察机关主抓,没有真正理清“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三是法规制度还不健全。涉及源头治腐的法规制度,尤其是配套制度的建立比较滞后。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行政审批、财政体制、人事制度改革等力度较大,但金融、司法体制改革比较缓慢。“四个中心”工作虽逐步规范,但需要纳入中心服务的项目没有全部到位,“双轨运行”仍然存在。在“四个公开”上注重了抓典型,但典型不多,推广不深。少数地方和部门也存在坚持不够,措施不具体的问题。五是监管力度不强,责任追究不够。部门利益导致了少数部门以及一些项目不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采购中心的工作范畴;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没有充分运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完全按法规按制度实施监管和实行责任追究。
    2006年,我市源头治腐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是:按照“抓深、求细、务实、创新”的要求,充分履行组织协调、督导监管职能,切实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省纪委十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源头治腐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部门对源头治腐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将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四项改革”,在工作机制上求新。继续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为着力点,加大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公推公选和差额选拔领导干部力度,严格执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加强责任追究。着力推进金融、司法体制改革。
    二是坚持落实“四项制度”,在规范行为上求新。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覆盖面向乡镇推进。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在服务形式上求新。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着力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双轨运行”的问题;抓紧行政服务中心大厦的建设,实现集中办公,共同服务,真正建立起设备优良、功能齐全、办公集中、高效服务的“政务超市”。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建设,强化职能,不断加大对违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和追究力度。加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各项制度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资源共享、集中监管、统一收费的原则,规范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
    四是全面实行“四个公开”,在推行广度上求新。以抓好试点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广规划部门、玉泉自来水公司的经验,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四项公开”向广度、深度迈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发展电子政务。以供水、供电、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范围。继续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四个结合、三个提高“的要求,抓好典型示范村的村务公开,把握真实性,坚持制度化。试行党务公开。
    五是善始善终完成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在科学监管上求新。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整顿规范的各项任务,同时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自律和他律机制,促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鄂州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元月16日